政策速递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二批专业服务商遴选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工企业函〔2024〕46号)等相关文件,闵行区将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二批专业服务商遴选工作,优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提升数字化服务供给能力,精准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力支撑我区创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具体通知如下。通过本次试点城市专业服务商遴选工作,培育壮大本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创新升级数字化产品解决方案,提升试点行业领域专业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数字产品供给能力,加快促进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本次遴选面向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生物医药三大重点行业,征集具备完善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与成熟服务经验的专业服务商。服务商须熟悉闵行区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拥有成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够为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提供系统性数字化转型改造服务,确保改造后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二级及以上。服务商应具备深厚的行业知识积累和完善的综合服务能力,或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等特定环节或场景拥有突出服务优势,能够稳定、及时、高效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产品与服务,并配合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培训、转型产品落地及解决方案交付等工作。具备“AI+制造”能力的服务商将优先入选。试点期内拟结合实际工作进展,遴选出第二批优质专业服务商。(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本地服务能力,具备在闵行区开展数字化业务的稳定服务团队和迅速、及时、专业的服务能力,具有较快的工作响应机制,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二)申报主体运营、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数据造假、偷漏税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申报主体拥有成熟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代理权,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稳定、高质量的服务支持。由区经委发布遴选通知,申报主体在申报截止期前报送申报材料。由区经委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形成专家推荐意见。由试点专班对专家推荐名单进行联合会审,根据会审结果择优入围。按相关程序审定后确定闵行区试点城市专业服务商库(第二批)入选名单并公示。在试点改造期间,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和改造目标,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改造目标完成情况、改造成效等进行管理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绩效动态调整服务商名单。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服务商类别,填报申报书(详见附件1)和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2)。2.申报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mhszhzx25@163.com,须包含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本,以及申报信息表excel文件,并统一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材料(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申报信息表),并请按以下顺序和格式提供:01.专业服务商-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申报书word02.专业服务商-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申报书pdf(盖章版)03.专业服务商-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申报信息表excel3.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须签章(首页章、骑缝章、真实性承诺书处加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4.报送时间:申报主体请于7月20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七莘路412号1303室(联系人:俞老师,34202696),最终版本将以盖章纸质版为准,且电子版需保持一致,逾期不受理。1.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遴选数字化服务商。2.入选服务商将组织统一培训,对其开展数字化服务工作进行规范。3.入选服务商将匹配相应的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将根据数字化服务开展情况及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对服务商进行动态调整。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相关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